文件依据:闽劳社文[2004]353号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每月27日前可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也可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办理。并提供:
《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变更明细表》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申报表》
《社会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
办事程序
申报 → 受理 → 审核 → 托收(或转帐)
承办科室及电话
工伤生育保险科 22189237
受理时间、时限
每月1—27日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