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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税源报表网上直报的通知

作者:adminjyh 来源: 日期:2011/12/25 22:00:30 人气: 标签:重点税源 报表 网上直报
一、报送对象:
    1、2011年实际缴纳税款达到以下标准的各类纳税人:缴纳增值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缴纳消费税100万元以上的消费税纳税人;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缴纳地方税收超300万元的查帐征收纳税人。
    2、2011年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预计2012年缴纳税款可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
    3、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上述标准监控外,对项目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
    各基层地方税务局要及时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并自缴纳税款的月份始,按规定表式和要求向税务总局上报。
    二、报送方式(两种方式供选择):
    1、网上办税系统……办税区……上传下载……重点税源报表报送
    2、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http:/218.66.6.164:7005
      三、用户名与密码的特别说明:
    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均为纳税人识别号(行政区划码+9位或12位法人或组织机构代码),若涵盖多个电脑编码的涉税指标,应汇总报送,确保经营、财务类指标与税收指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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