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社保频道 > 社保动态 > 正文

[莆田]关于莆市医保[2012]04号的批复

作者:adminwlz 来源: 日期:2012/3/30 9:07:56 人气: 标签:医疗保险 零售药店 批复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莆市医保[2012]04号的批复

 

市医保中心、荔城区医保中心、:

    《关于对莆田市济安医药超市进行处罚的报告》(莆市医保[20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文件下发即日起给予莆田市济安医药超市暂停医保定点资格三个月。

二、同意你们提出的对莆田市济安医药超市违反协议串换药品、物品的违规行为给予壹万元的罚款(所罚款项依规上缴市财政),并追回违规金额768.55元。

三、由市医保中心组织荔城区等有关人员对莆田市济安医药超市以物代药及威凡、骁悉、珂丹等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使用情况进一步延伸调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

     荔城区医保中心要严格按照与定点零售药店签定的《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以上决定。

       此复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抄送:省厅医保处、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荔城区监察局,各

                   县区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2月3日印发

本文网址:
责任申明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我们书面来函反馈,我们将马上删除并向您致歉。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讯华公司书面许可,对于讯华公司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讯华公司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对于“讯华网”、“登录宝”等商标,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违反上述声明而给讯华公司造成损失的,讯华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福州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