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办流程 2、申报材料 ● 首次参保人员: (1)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材料和证明原件、复印件; (2)《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增员花名册》; (3)《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参保职工一寸近照一张; (6)使用网上申报登记的,免报送1-4项材料; ● 设区市范围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已参保人员: (1)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材料和证明原件、复印件; (2)《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增员花名册》; (3)使用网上申报转入的,免报送1-2项材料; ● 设区市范围外统筹范围内转入人员: (1)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材料和证明原件、复印件; (2)《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增员花名册》;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4)统筹范围内《参保职工转移表》; (5)使用网上申报转入的,免报送1-3项材料; ● 统筹范围外转入人员(含厦门): (1)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材料和证明原件、复印件; (2)《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增员花名册》; (3)《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4)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6)参保职工一寸近照一张;(如原参保地未使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7)使用网上申报转入的,免报送1-2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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