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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登录宝申报协议
 
一、本协议用于确认福州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华公司)与登录宝用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使用“登录宝”软件在五险一金以及税务申报业务经办中提供单位信息管理、辅助申报以及业务指导咨询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二、登录宝软件仅限于由参保单位自行授权其职工使用,请妥善保管硬件密钥,以免数泄漏。
三、参保单位自愿向讯华公司申请注册开通登录宝企业管理平台,并缴纳年服务费用200元整,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参保单位申请注册开通登录宝后,可以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生育保险、职工公积金、以及税务申报表增减员表格生成,打印、系统还提供了根据参保单位从官方渠道数据获取导入后生成的各类统计表、可以查询、打印,参保单位必须保证数据完整准确,没有经过恶意篡改,或错漏以保证统计信息准确性,由于参保单位导入数据错漏、被更改而生成的表单,如参保单位直接提供给外单位使用,或没有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导入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而造成业务延误(特别是工伤险增减员未提交造成延误申报,无法赔付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与讯华公司无关。更多详细功能及新增功能参保单位应认真阅读登录宝操作手册,操作说明,操作说明分别在登录宝系统内及讯华网站www.fzxhit.com都有相应入口。
五、参保单位应按参保地所属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医保)、公积金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税务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要求的方式、遵循当地社保、医保、公积金相关政策,从登录宝提供的各险官方业务申报入口报送网上数据。部分险种主管机构需审核书面材料的业务,参保企业应自行按要求及时向当地各险种主管机构窗口提供纸质材料,参保单位提交网上申报数据时间以各险官方业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数据审批时间以各险内部审批人员作出审批的时间为准,系统无法获取内网审批时间。如对审批过程及结果、时间有疑义的,请咨询各险窗口。
六、参保单位未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期限内进行网上申报数据,应携带相关书面申报资料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直接办理,并依法承担未按期申报的责任。
七、参保单位应保证在登录宝系统导入或填写的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进行所有网上申报所需的书面材料,由参保单位妥善保管以备审核。
八、参保单位承诺不恶意破坏和攻击"登录宝网上申报系统",并采取必要的防病毒和防黑客措施。
九、登录宝转发的各险及税务公开公布的所有规定、政策、公告、提醒均为本协议的有效条款,参保单位应严格遵守。
十、因网络故障、病毒攻击、停电、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登录宝系统暂停、数据丢失时,讯华公司将积极处理并发布公告,参保单位应及时重新报送数据,或采用其它方式申报。在此期间,由于不可抗逆因素造成的损失,讯华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讯华公司负责维护登录宝系统,并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参保单位使用过程中技术和业务方面的相关咨询。
十二、参保单位应及时在相关险种官方申报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如发现对审批过程及审批结果有任何疑议应及时咨询当地主管经办机构,未及时查看造成的申报业务差错及损失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参保单位使用"登录宝网上申报系统"时违反有关规定的,讯华公司有权要求参保单位立即改正,坚持不改的,讯华公司有权终止其网上业务申报资格。
十四、参保单位因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或者因故意泄露密码、未妥善保管登录宝硬件KEY、工作人员失职等原因,造成参保单位本身及第三方不良后果及损失的,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本协议经参保单位确认后立即生效,新申请用户以及每年续费使用登录宝平台的用户,即认可自愿使用登录宝平台,缴费后在登录宝平台操作使用过或参保单位年服务费到达我司账户三个工作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我司主张中断使用、退款等。双方就本协议签订之前达成的“登录宝网上申报协议”或“承诺书”等,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确认签订之日起解除,今后以本协议为准。参保单位确认已完全清楚本协议条款,对协议内容不存在疑议,并自愿遵守本协义约定,凡通过登录宝系统操作的业务历史数据,如参保单位服务费已到期,讯华公司就已没有义务向参保企业提供数据上传、查询、证明打印等服务。
十六、参保单位因主管地税机关变更、社保号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地税电脑编码变更等登录宝相关注册信息变更时,需自行在相关部门办理好变更手续后,并向讯华公司申请变更登录宝信息,无需重签本协议、本协议内容继续对变更后的单位有效。
十七、为了方便参保单位,本协议以电子文档形式签署,用户在登录宝系统登录后的界面可视,参保单位必须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点击“同意”按钮后,方能使用登录宝系统相关功能。参保单位同意本协后不再提示。本协议电子文档讯华公司将长期保存直至登录宝项目终止,项目终止本协议同时终止。该电子文档与纸质登录宝网上申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讯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的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签章     


 2024年 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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