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全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
开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为全面了解各地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开展情况,为下一阶段省里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提供依据,为开好全省企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做好准备,决定在全省进行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主要了解三个方面情况:
一是各地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伤、生育保险法规、政策情况,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执行情况;执行缓缴、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情况等。
二是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今年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平安计划”二期进展情况及建筑业扩面情况;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情况;老工伤”人员问题解决情况,已纳入工伤保险的“老工伤”人员的数量及“老工伤”人员长期待遇(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旧伤复发医疗费用解决情况;
三是基金运行情况。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结存情况;伤残、工亡、医疗三项待遇的支出情况;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支出等情况。
二、撰写汇报材料
各地在认真回顾、分析、总结近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即各地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伤、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的基本情况、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基金运行情况。第二部分是当前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三部分是在分析当前的形势及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各地在开展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作法可单独撰写成经验材料。经验材料应突出重点,有推广价值,可以就某一方面工作进行总结。省局将进行筛选并适时向全省推广。不要求各地一定要撰写经验材料。
三、几点要求
此次调查内容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各地要切实重视此次调查,加强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周密安排,严把质量,认真撰写汇报材料,填报相关表格,把调查工作做精、做细,按时完成好调查工作。
附件:1、《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情况调查表》
2、《2004-2008年度费率浮动情况调查表》
3、《2008年生育保险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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