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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获契税减免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规定,2012~2014年期间,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可减半或免征契税。
类别:税务动态 作者:adminhc 日期:2012-02-06 13.16.46 点击:229 评论:0